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全体2025届毕业生:
在前期准备工作已经顺利完成下,2025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及时、高效、精准、安全地完成学校毕业生个人档案转递工作,现将毕业生档案装档、转递工作安排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中的第一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和第二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的规定,为切实维护学生毕业后及时用档需求,毕业生个人档案将由各学院集中装档完毕后,学校档案馆统一组织转递,原则上学校不予以保留学生个人档案。
二、档案封装要求
(一)档案封装材料主要内容
1.毕业材料: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学位授予材料等。(必装)
2.转递材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必装)。
3.组织材料: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党、团组织材料等。(选装)
4.奖励材料: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院级、校级以及校级以上奖励材料。(选装)
5.处分材料:学生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触犯国家法律等各类处分材料。(选装)
6.日常行为表现材料:学生在校期间日常行为表现的学年鉴定材料等。(选装)
7.可供组织、人事部门参考的其他材料(体检表、学籍异动材料如休学、复学、退学、转学、参军、出国等;选调生材料;有工作经历的个人人事档案)。(选装)
上述材料如因特殊原因仍在学生个人手中,请务必于本学院装档前上交给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封装。
(二)档案封装材料要求
1.装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完整真实、字迹清晰、签字盖章手续齐备、日期等信息填写完整的原始材料。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均须盖印章。
2.装档材料必须为原件,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装入档案。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毕业生辅导员请根据每名毕业生实际经历,参照上述装档材料范围认真完成整理装档工作,如实逐项填写档案袋封面目录,并务必签字或盖名章,否则,档案接收单位可能会退档;
2.《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必须装入毕业生档案。此材料从“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打印,“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须根据工作实际,填写经办辅导员姓名或盖名章;“发件机关(盖章)”处,盖学院公章。
3.务必将同一人的所有档案材料合并、装档,一定要准确、无误,千万不能错装、漏装。
三、邮寄地址单打印
(一)导出发档地址。各学院辅导员将“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档案信息管理”模块中的“档案接收信息”导出excel表格,审核无误后,将excel表格命名格式为“2025届-学院名称-本科/研究生-发档地址信息表(第X批)”,分别发送至2025届毕业生档案工作群、档案馆邮箱saudag@163.com。
(二)领取邮寄地址单。档案馆将收到的发档信息,进一步审核后,将第一时间发送给邮局,邮局打印单据并返回后,学院到档案馆领取。
(三)注意事项:
1.请毕业生辅导员与毕业生强调,为确保档案能够顺利被接收,在“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中填写的档案接收信息,需毕业生务必提前与用人单位或人才服务机构等档案接收单位核实,并确认接收档案单位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接收人或接收部门及联系电话、邮编等准确信息,并按规定时间在“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上认真、详细填写。若因学生个人填报档案转递信息不准确,而造成档案在转递过程中退回或丢失情况,责任由学生自负。
2.各位毕业生辅导员导出的发档地址,务必是经过学生确认后,即含有“转递编号”或能打印《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通知单》的毕业生档案转递信息。
四、毕业生档案转递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和各学院装档进度,档案馆适时安排档案转递时间表,请各学院按要求、按时到馆办理毕业生档案邮寄工作。
五、档案去向查询
1.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毕业生档案统一由中国邮政公司以EMS“大学生档案”专递方式寄出。
2.档案转递工作完成后,学校档案馆会密切关注邮局寄出情况,第一时间向邮局获取邮寄单号等邮寄信息,并以电子表格形式发到工作群,反馈给各学院,请辅导员密切关注,并完成以下工作:
(1)请辅导员尽快将邮寄单号导入到“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档案信息管理”模块中,并务必做“转出操作”,否则各市人社部门查不到数据、无法接收档案、退档,极其容易造成档案丢失。
(2)请辅导员将邮寄单号第一时间反馈给毕业生本人,毕业生及时登录中国邮政EMS官网查询转递的具体信息,该信息截屏留存,并与档案接收单位确认档案接收情况。
注意:EMS邮寄单号网上查询信息有效时间为6个月,查询电话为11183,请毕业生在有效时间内及时查询自己的档案是否已被转递单位签收。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毕业档案装档、转递工作,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和引导,使其充分认识个人档案对于就业、升学、升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请各学院辅导员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全过程负责毕业生档案材料归档、信息校核等工作,确保装档材料不错装、不漏装,转递信息无遗漏、无缺失、准确无误。
3.各学院装档具体流程及时间安排详见工作群。
4.如有不明事宜请与档案馆联系。
联系电话:024-89723816
地 点:行政楼1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