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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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学校领导的参谋助手、学校的信息枢纽、部门的综合协调、决策的督促检查等作用,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基层,做好管理和服务的各项相关工作。党政办公室设行政科、综合研究室、机要办公室、信访与法律事务办公室。学校档案馆、校友会、收发室挂靠党政办公室。

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督促检查学校决策的实施和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

二、根据校领导的指示和授权,综合协调党政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关系及有关事宜;

三、负责开展与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联络,组织、协调有关接待工作;

四、负责协调安排校领导日常活动和联系基层工作;

五、负责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公文处理及文书归档工作;

六、负责组织学校综合性文稿和全局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七、负责对有关学校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开展调研和论证,为学校党委和行政决策提供咨政建议;

八、负责编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大学年鉴》等重要资料;

九、负责全校机要文件的收发及保密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校的综合数据统计、整理、上报及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办学证照管理,以及党委和行政的印信管理和使用,校内各单位党政印章的刻制及规范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群众来信处理、来访接待工作,协调并督(催)办各职能部门的信访工作;

十三、负责各类合同、协议的法律审核工作,负责涉诉案件的协调及应诉工作。

十四、负责协调应对紧急突发事件;

十五、负责全校档案工作的规划、指导和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

十六、负责校友联络、接待,校友资源挖掘利用,以及各地校友分会的联络与指导工作;

十七、负责全校师生邮政信件,订阅报纸、书刊、杂志的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定向保障、机要及应急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学校协同办公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二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