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售货机
二、招商采购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总务部
三、招商方式:询价(综合评分法)
四、项目概况: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售货机项目对外招商,招优质合作商,经营期限两年。项目概况如下:
1.合作商须保证2018年11月10日开始使用。
2.管理费收取方式:年缴费方式。
3. 经营项目为自动售货机。
4.总务部对售卖价格实行管控。
五、合作商资质要求:
1.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具有行政相关部门注册的专业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4.商户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4.1 提供正在合作单位的合同原件和证明。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可分包、转包。
6.不接受曾与我校发生合同或合作纠纷以及可查实的与其他高校发生类似问题的合作商报名。
六、报名登记、实地考察、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登记。
时间:2018年11月2日
要求:报名人必须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本公告中所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加盖公章),现场送达,否则报名无效。
授权代表身份要求:必须为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公司给予本人缴纳的社会保险(2018年1月至今)等有效证明材料。
2.实地考察
招商人对报名合作商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对合作商正在经营地点实地考察,并与合作商所服务商家核实有关情况,考察合格、核实无误后,向合作商发出询价邀请函。
3.发放询价文件
采购人面向已发出邀请函的合作商发放询价文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会议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会议时间
2018年11月5日9:0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总务部301会议室
请合作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密封的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及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
授权代表身份要求:必须为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公司给予本人缴纳的社会保险(2018年1月至今)等有效证明材料。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9723687
联系地址: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总务部306室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总务部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