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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航消防报警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10-29 [来源]: [浏览次数]:

一、询价项目名称:沈航消防报警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二、询价项目编号:SHXE2018173 三、询价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技术要求序号服务项目名称数量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图书馆12体育馆13A2-A3公寓14A4公寓15重点实验楼16通航实验楼17行政办公楼18艺术馆19南区食堂110大学生活动中心1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报价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a、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b、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专业资质证书。其中: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及专业资质证书应具有消防维保项目。专业资质证书应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级资质。 c、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d、提供近三年企业业绩(原件维保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等) e、投标方在资金、装备、维保人员、技术支持等方面必须具备能独立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和条件,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有在沈阳随时完成维保服务能力和条件。 五、报价文件的要求 1、报价人须按照询价邀请函中“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的要求编写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中“法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处”必须手签,“加盖公章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打印姓名或未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无效; 3、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工程相关的证明资料; 4、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装入文件袋按“外封面格式”密封; 5、报价文件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6、报价文件超出采购项目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7、投标书的装订需不可拆卸装订,必须胶装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六、询价过程及评审方法 学校成立本项目询价小组,询价小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即对报价人的资质和报价文件的格式、报价、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售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资质要求和报价文件均合格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如果合格报价人的家数少于三家,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按废标处理) 七、领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9月20日 — 2018 年9月26日,每日8:30—11:30、13:30—16:30(法定假日、公休日除外)。 地点: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国资处采购招标办公室(行政楼205室)。 八、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的方式和截止时间: 接收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27日9:00(北京时间)。 接收询价文件地点: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国资处采购招标办公室(行政楼205室)。 供应商请于 2018年9月 27日上午9:00前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上必须有法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和单位公章)。 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采购单位: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地 址:沈阳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邮政编码:110136 联 系 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24-89723985

本项目需要进行现场踏勘,踏勘时需提供相关资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踏勘说明会地点:保卫处103消防与安全生产科办公室。

踏勘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9724088 踏勘时间:2018年9月21日10:00时

踏勘地点: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编辑/焉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