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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南区学生餐厅商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10-29 [来源]: [浏览次数]:

一、项目名称:南区学生餐厅商务服务

二、项目编号:SHZ2018031

三、采购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项目概况: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南区学生餐厅商务服务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对外招商,委托优质供应商经营,经营期限三年,供应商可兼投但不能兼中。

项目概况如下:

1.各标段均须保证2018年8月26日开餐。

一标段:南区学生餐厅一层,建筑面积约3200平。

二标段:南区学生餐厅二层,建筑面积约3200平。

2.每个标段整体委托专业化餐饮公司自主经营,经营范围为基本伙食及特色风味,学校对受委托单位食品卫生安全、操作流程及消防安全等日常工作进行监管。

3.管理费收取方式:暂定校方向受委托经营方收取固定费用。委托经营过程中,校方有权将管理费收取方式调整为“固定管理费+营业额提点”等方式。

4.米、面、油、禽、肉、蛋、调料等大宗物品采购由校方集中采购或经双方协商后由受委托经营单位组织实施,但须经校方认可备案。

5.经营项目价格控制有关要求:

5.1 学校对饭菜售卖价格实行管控:

受委托经营单位须保证学生食堂公益性,饭菜价格符合公益性食堂定位,服从学校关于各类经营品种的价格调控管理,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或采取降低进货质量、减少重量等方法变相涨价。

5.2 低价菜品有关规定:

午晚餐提供单打菜品:1.5元以下不少于4种;早午晚三餐提供免费汤。低价菜和免费汤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全时段充足供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充足供应馒头花卷、大米饭等主食。米饭限价2元/斤。

6.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载明餐厅装修及后厨格局规划、用电设备使用方案,中标、签订合同后配合校方实施改造,并承担费用(用电线路、防水、天棚等涉及安全隐患问题的改造投资不低于60万,改造后相关资产产权归学校所有)。

7.供应商在前厅装修及后厨维修改造工作中,服从学校管理,以学校主导、公司联合参与方式,引进专业设计公司和施工公司,对配电线路、防水、后厨装修改造等工作进行规范化设计,按校方管理需要及实际要求,应利用暑假或寒假施工,最大程度降低安全风险,设计、施工全程需接受学校监控、管理、审计。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能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行政相关部门注册的专业餐饮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时间3年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4.供应商须正在辽宁省内高校的学生餐厅整层或整栋承包经营,同时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4.1 至少1所高校已连续经营3年(学年度)。

4.2 目前正在承包经营的餐厅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

4.3 经营地点所在高校提供无事故证明。

5. 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5.1 符合以上要求的合同原件和证明(所服务高校管理部门盖章)。

5.2 提供正在辽宁省内经营的符合以上条件的所有高校地点信息、联系人、联系电话(固定电话)。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成交后不可分包、转包。

7.不接受曾与我校发生合同等纠纷以及可查实的与其他高校发生类似问题的供应商报名。

七、报名登记、实地考察、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登记。

时间: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12日

要求:报名人必须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本公告第六条所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加盖公章),现场送达,否则报名无效。

授权代表身份要求:必须为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公司给予本人缴纳的社会保险(2018年1月至今)等有效证明材料。

2.实地考察

采购人对报名供应商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对供应商正在经营地点实地考察,并与供应商所服务高校核实有关情况,考察合格、核实无误后,向供应商发出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3. 发放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面向已发出邀请函的供应商发放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踏勘现场及项目说明会时间及地点

采购人仅接待所邀请的供应商踏勘现场,并组织现场说明会。

1.踏勘现场

时间:2018年7月13日13:30(北京时间)。

集合地点: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南区学生餐厅北门。

2.项目说明会

踏勘现场后召开项目说明会。

项目说明会地点: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南区教工餐厅(四楼)。

九、保证金

收到邀请并确认投标的供应商需交纳保证金,一、二标段:人民币各壹万元。

交款方式:公司与学校对公账号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不收取现金。

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年7月17日15:0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会议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会议时间

2018年7月18日9:0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行政楼204室

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不可拆卸装订并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式七份)及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

授权代表身份要求:必须为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公司给予本人缴纳的社会保险(2018年1月至今)等有效证明材料。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89723985

联系地址: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行政楼205室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