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及辽宁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精简会议、改进会风,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减少会议数量
严格会议申报审批制度,大力精简以学校名义召开的全校性会议数量。可开可不开的会一律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要合并召开。学校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不再单独召开工作部署会议。
以学校名义组织召开的全校性会议,须经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或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一般每学期不超过3次;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参加的业务工作会议须经分管校领导批准,由具体牵头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召开,一般每学年不超过2次。
学校党委常委会一般每2周召开一次,校长办公会一般每1周召开一次;需列入学校每周工作安排的会议活动,一般应提前5个工作日由相应职能部门将计划报至党政办,经协调确认后统一发布下一周会议活动安排。
二、控制会议规模
各类会议按照业务对口原则,一般只安排与会议主题关系密切、有具体承担任务的人员出席,坚决杜绝“陪会”现象。
由各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业务性会议,一般不安排校领导出席。若确需请校领导出席,则按照“谁分管,谁出席”的原则,必要时可邀请与议题相关的校领导参加会议。
由各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单位领导参加的会议,按“分工对口”原则安排,除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和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安排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时参会。
三、压缩会议时间
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深入听取意见,合理安排会议议程。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要尽量压缩各类会议时间,党代会、教代会等全校性大型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2天;全校性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1.5小时;多个部门联合召开的业务性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1小时;单个部门组织召开的业务性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45分钟;由各部门组织召开的部门内部业务工作讨论会议,时间可适当延长。校领导在各类会议和活动上的讲话一般不超过0.5小时。
四、节约会议经费
各类会议和活动一律不发放请柬,一般不发放瓶装饮用水、不发放文具用品。会场布置要简朴,不摆放鲜花绿植,不摆放果盘,不悬挂标语、彩球和摆设拱门、不铺设迎宾地毯、不制作背景板。各类会议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和多媒体设备,严格控制纸质会议材料的印制,确需印发纸质材料的,要双面印制并减少彩色印刷。
会议用餐和住宿标准要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组织与会议内容无关的活动。要严控会议地点。各类会议一般在校内召开,如确需在校外举行的,事先必须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经费。
五、提高会议质量
凡组织召开的会议必须突出会议主题,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会议实效。应把工作重点放在深入教学、科研、后勤、生产等一线,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应多采用“现场办公会议”的形式。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