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我校”)各类培训、会议、学术交流等接待活动中住宿服务的品质与效率,规范服务采购流程,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2026年度酒店服务协议供应商。本次遴选旨在征集符合条件的优质酒店(宾馆),建立合作意向库,为后续的协议谈判与框架合作奠定基础。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5-2026年度酒店服务协议供应商资格公开遴选项目
服务内容:为我校主办或承办的各类培训、会议、竞赛、学术交流及公务接待等活动,提供住宿客房预订及相关配套服务。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意向酒店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与服务要求
1.合法经营资质: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及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2.地理位置要求:酒店地理位置应便于我校师生使用,优先考虑交通便利、环境安全的区域。
3.服务接待能力:具备同时接待中型团队的能力。客房资源充足,房型(含单间、标准间等)配置合理,基本设施(如空调、24小时热水、网络、电视等)齐全完好。
4.管理服务水平:酒店管理规范,服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提供优质、稳定的住宿服务。
5.安全与信誉: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与我校存在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或以往合作中出现过严重违约、服务质量问题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三、报名与材料投递方式
报名及材料投递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12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逾期不予受理。
投递地址与联系人: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24-89723994
投递要求:所有报名材料应密封包装,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包装封面请清晰注明“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酒店服务协议供应商遴选报名材料”、供应商全称及联系人电话。
四、投递材料清单
1.报名申请表:格式自拟,需包含酒店简介、参与意向声明、拟报联系人及电话。
2.主体资格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行业经营许可:《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消防救援机构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其他由当地消防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合规证明文件。。
5.依法经营证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信用记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7.服务能力文件:可包括:酒店实景照片、客房数量与类型清单、主要设施介绍等。
8.初步服务方案与报价意向:针对服务的初步设想(如预订响应、价格优惠、结算便利性等),可提供初步的客房类型及意向合作价格范围(非最终报价)。
五、附则
1.本次公开遴选是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进行的供应商资格征集与评估,并非正式的招标或采购成交承诺。供应商因参与本次遴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2.原则上,只有通过本次公开遴选并入围签约的酒店(宾馆),方有资格承接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各类培训、会议等接待活动的订房服务。
3.我校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和评审结果,确定最终入围的酒店数量,并对本次遴选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4.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5.入围签约酒店不具有排它性,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已签约的接待酒店。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025年12月12日